2025年4月25日,百慕大監管機構 (RA) 宣布,自2025年2月14日起,僅在藍牙和/或Wi-Fi頻率下運行的無線電設備不再需要單獨申請型式核準。制造商和進口商仍必須確保這些設備符合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 (FCC)、加拿大創新、科學與經濟發展部 (ISED) 以及歐洲電信標準協會 (ETSI) 制定的技術和監管標準。
(公告文件截圖)
適用設備必須嚴格符合表格中列出的頻率范圍、最大輸出功率(1W或0.25W)及IEEE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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