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口歐盟的燈具必須通過CE合規評估,確保產品在安全、電磁兼容和能效方面符合歐盟法律。所謂“做CE認證”,并不是拿一張證書那么簡單,而是企業對產品全面合規負責的過程。
要合法進入歐洲市場,您的燈具必須滿足三大核心要求:電氣安全(LVD)、電磁兼容(EMC)和能效生態設計(ErP),并加貼CE標志。

一、三大強制性法規要求
低電壓指令(LVD) – 2014/35/EU
針對交流電壓在50–1000V之間的電氣設備,目的是防止觸電、過熱、起火等風險。
所有燈具都必須滿足此項要求,主要依據國際通用的安全標準進行測試。
電磁兼容指令(EMC) – 2014/30/EU
確保燈具不會干擾其他電子設備(如電視、路由器),同時也能抵抗外界電磁干擾。
特別是使用開關電源的LED燈具,極易因電路設計不良導致EMC測試失敗。
生態設計與能效指令(ErP) – (EU) 2019/2020
對照明產品的能效、壽命、待機功耗等提出強制性指標,目標是推動節能環保。
所有用于家庭和辦公環境的光源都必須達標,并在包裝上標注新的A-G能效等級。
如果您的燈具帶有Wi-Fi、藍牙或Zigbee等無線功能,還需額外滿足 RED指令(2014/53/EU),完成射頻測試與認證。
二、主要適用標準
1. 安全標準(LVD)
EN 60598 系列:適用于大多數固定式、嵌入式、工業和戶外燈具。
第1部分(EN 60598-1:2021)為通用要求;
第2部分針對具體類型,如吊燈、筒燈、路燈、應急燈等。
EN 62560:專門用于自鎮流LED燈泡(如E27、B22接口的替換燈)。
要求更嚴格,涵蓋溫升、絕緣、耐久性等。
EN 61347 系列:適用于LED驅動電源(控制裝置),必須單獨評估其安全性。
EN 62368-1:適用于智能燈具或集成控制器的產品,歸類為信息類設備。
這些標準均基于IEC國際標準轉化而來,重點關注防觸電保護、爬電距離、溫升、耐熱與防火性能。
2. 電磁兼容標準(EMC)
EN 55015 / CISPR 15:照明設備專用EMC標準,涵蓋:
傳導發射(150kHz–30MHz)
輻射發射(30MHz–1GHz)
諧波電流(EN 61000-3-2)
電壓波動與閃爍(Pst LM ≤1.0)
LED燈具由于高頻開關工作模式,容易產生電磁噪聲。常見問題是濾波不足、PCB布局不合理或使用非隔離驅動,導致測試不通過。
建議在設計階段加入π型濾波、共模電感和Y電容,提升抗干擾能力。
3. 能效與生態設計要求(ErP)
根據(EU) 2019/2020法規,主要照明產品必須滿足以下基本性能:
光效(lm/W)不低于85(非定向燈),定向燈不低于70;
關機功耗 ≤ 0.5W;
待機功耗 ≤ 0.5W(如有聯網功能);
功率因數 ≥ 0.9(≥25W時強制);
顯色指數 Ra ≥ 80;
使用壽命 ≥ 15,000小時(亮度維持率L70以上);
啟動時間 ≤ 0.5秒達到80%亮度;
耐開關次數 ≥ 10,000次。
此外,產品需上傳數據至 EPREL數據庫(European Product Registry for Energy Labelling),并在包裝上標明新的A-G能效標簽。
三、關鍵測試項目概覽
為了證明合規,燈具通常需要完成以下測試:
結構檢查:外殼是否防觸電?安裝是否牢固?IP防護是否有依據?
絕緣與耐壓測試:輸入端與可觸及金屬之間施加高壓,無擊穿。
接地連續性測試:I類燈具接地電阻不得超過0.1Ω。
溫升測試:長時間運行后,LED模塊、驅動器、接線端子溫度不得超標。
異常操作測試:模擬短路、開路、風扇失效等情況,不得起火或冒煙。
耐熱與防火測試:
球壓試驗:高溫下壓痕不超過2mm;
灼熱絲試驗:材料需達到GWFI 650℃以上,防止引燃。
潮濕試驗:在高濕環境中放置48小時后仍能通過耐壓測試。
EMC測試:包括輻射、傳導、諧波、閃爍等,必須全部合格。
四、技術文件與自我聲明
與許多國家不同,絕大多數燈具的CE認證采用“制造商自我聲明”模式,無需第三方機構發證。但您必須:
準備完整的技術文檔(Technical File),至少保存10年,包括:
產品圖紙(電路圖、PCB圖、結構圖)
BOM清單(關鍵元器件型號及認證情況)
測試報告(來自CNAS、ILAC互認實驗室)
使用說明書(英文或多語言)
風險評估報告
CE符合性聲明(DoC)
簽署《CE符合性聲明》(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)
這是一份法律責任文件,表明您確認產品符合所有相關歐盟指令。
五、特別提醒:常見問題與風險
不做CE認證的后果:海關扣貨、電商平臺下架(如Amazon EU)、市場監管罰款,甚至承擔事故責任。
“CE證書”不是必需的:很多機構提供的“CE證書”只是測試報告+聲明模板,真正有效的是您的技術文件和DoC。
國內測試報告可用嗎? 可以,但建議選擇具備CNAS或ILAC-MRA資質的實驗室,確保數據被認可。
沒有歐盟公司怎么辦? 需指定一名歐盟責任人(EU Responsible Person),作為市場監管對接方。
六、給出口企業的建議
在產品設計初期就對標EN標準,避免后期整改;
優先獲取CB認證報告,可用于CE、澳洲RCM、韓國KC等多個市場轉換;
使用帶認證的關鍵元器件(如UL、TUV認證的驅動、電容);
提前注冊EPREL數據庫,確保包裝合規;
委托專業服務商協助建立技術文檔體系,提升效率。